逆转裁判!一审十二年成功逆转发回重审
——以专业技术和坚持赢得法官支持
本文作者:吴志铭 北京张燕生律师事务所律师
“吴律师,W某诈骗案件出结果了。”
下班前,法官的电话突然打来,语气平静却让我心头一紧。
“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,案件不开庭了。”
我心里咯噔一下,脑海中迅速闪过过去几个月的努力——会见当事人、梳理卷宗、撰写辩护意见、与法官反复沟通等等,难道化为乌有了?……原本似乎都在朝着开庭的方向推进,怎么突然又不开庭了?
正当我心情沉重,甚至为当事人的命运感到惋惜时,对面不急不缓:“但还有个好消息,案子发回重审了。”
我愣了一下,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不开庭直接发回重审?虽然案件的事实存在重大争议,发回重审属于情理之中,但实体问题不开庭直接发回重审的在实务中还是比较罕见。案件终于有了转机,从十二年刑期降到三年左右的可能性大了很多。
W某在看守所里听到好消息后,欢喜若狂:“吴律师,在我们长春市看守所,二审发回重审的特别少,尤其18个被告人都认罪认罚了,就我一个没认。现在一切都往有利的方向发展,我真希望能尽快出去。”
是啊,为了这两页裁定,过去的几个月我们拼尽了全力,也历经一波三折。所幸,皇天不负有心人。
① 化被动为主动:与法官的“博弈”与“拉锯”
这个案子并不简单。家属是在一审宣判后才从东北找来北京,希望我能介入二审。我仔细阅读了一审判决书,发现案件存在重大事实遗漏,尤其是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——审计报告,问题重重。
接受委托后,我第一时间赶到看守所会见W某,并根据案件要点撰写了上诉状。2024年6月底,二审立案,卷宗很快被送到检察院。按照法律规定,这通常是二审开庭审理的信号。于是,我抓紧时间向法院提交了四份调取证据申请,希望能为开庭做好充分准备。
然而,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顺利。卷宗在8月中旬才回到法院,法官突然来电,要求我提交书面辩护意见,却对我的调取证据申请避而不谈。直觉告诉我,案件可能朝着不开庭、直接维持原判的方向发展。
我当即拒绝提交书面意见,并与法官展开了激烈辩论。法官不理解我的坚持,甚至向委托人建议更换律师。而我则认为,法官的态度转变可能意味着他试图强行维持原判,为了争取公平审判甚至准备申请法官回避。
双方一度剑拔弩张,但我深知,法官并非敌人。或许他只是没有足够时间阅卷,未能充分理解案件的问题所在。于是,我主动与法官进行半小时的详细沟通,充分阐述调取证据的必要性,并指出审计报告的严重问题。
最终,法官的态度有所松动,同意暂不提交辩护意见,转而让我提交对审计报告的详细意见。那一刻,我感觉到案件的走向重新回到了正轨。
② 审计报告的突破:一场高度专业的无声战争
审计报告是经济类案件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,但往往被法律工作者忽视其真实性和科学性。而在我看来,这正是辩护的突破口。
本案的审计报告问题明显:没有计算底稿、自认是用计算器“摁”出来的、甚至包含了与案件无关的交易往来。一审律师虽然指出了这些问题,但只是蜻蜓点水,没有算出具体的数额,未能引起法院重视。
为了彻底扭转局面,我决定重新统计银行流水数据。然而,卷宗中银行流水多达四千多页,占全部材料的2/3以上。这是一项旷日持久的大工程,但为了案件的结果,我们只能不计代价。
我迅速组建了一个五人工作小组,花了近一个月时间,将流水逐笔识别、整理、统计。最终,我们发现审计报告的数额与银行流水严重不符,甚至“无中生有”地虚增了近百万金额。
我将这些差异逐笔梳理,形成详细的明细记录,提交给法官。每一笔数据都清晰可查,法官只需按图索骥,便能验证我的结论。这份报告犹如一把利刃,直指审计报告的核心问题,法官也被我们的专业和严谨折服,确信审计报告无法作为定案依据。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以我们技术性胜出落下帷幕。
③ 非法证据排除:锁定胜局的最后一击
除了审计报告,我们还发现办案人员存在威胁、恐吓甚至刑讯逼供的行为。19名被告人的供述高度雷同,W某告诉我,这是办案人员统一要求的,否则他们就会被一直关押,甚至有人被打。
尽管办案人员提供了四十多个讯问录像光盘,但其中一半无法读取或没有声音,真正有意义的视频仅占10%。即便如此,我们依然认真观看了全部录像,硬是在超过200个小时的视频中,找到了办案民警威胁、指供甚至承认打人的线索。
我们将这些视频对话整理成文字,标注了具体时间段和问题点,提交给法官。法官复核后,承认我们反映的情况属实,并明确表示:“关于你申请排除的那几份笔录,确实有问题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”
我知道,这最后一击,已经彻底扭转了法官的内心确信。
④ 尾声:念念不忘,必有回响
案件的结果来之不易。从审计报告的突破到非法证据的排除,每一步都凝聚着团队的心血和努力。最终,案件发回重审,W某的命运也因此迎来转机。发回重审只是胜利的第一步,要达成被告人尽快出来的辩护目标,仍需要继续努力。
作为一名律师,我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人、一个家庭的命运。正因如此,我们从未放弃任何一丝希望,也从未停止为正义而战。长路漫漫,既艰且阻,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!
吴志铭律师曾任职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,精通财会和税务,拥有注册会计师、税务师、基金从业资格、证券从业资格等资质,具备法律和理工科专业的复合背景,善于挖掘事实、审查证据,尤其擅长涉及司法会计的刑事和民商事案件,曾推翻多份司法鉴定意见而获得无罪或罪轻判决。